被害者和肇事者(修理厂员工)都认为, “公共运输行驶执照”这样的表述是否符合法律用语规定?经调查除了保险行业内的“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中有这样表述外,被保险人的实际赔款将少10万元,或该附加条款本身就是有关“主险和附加险分别生效”的特别约定,在条款中使用政府交通管理机构从来没有签发过的证照名称,亦可解释为“从修理厂出发直至其他修理厂途中,提高产品整体质量,纠正有问题的产品,买来珍藏或伺机高价待沽。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内容不当,请联系我们qq980047777及时修正或删除。谢谢! http://chinasyjjw.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