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资料如有调整,2.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1) 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2) 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原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 6 个月内对被提名的新任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 其内容不得向被授权人及相关操作人员以外的任何人泄漏,交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由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外公布,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划付。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1.5%年费率计提。 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及时办理,4. 基金管理人应在本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后两个交易日内, 4) 信息披露情况。 2. 当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差错给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需要进行赔偿时。 7.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 (四)本协议一式六份,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应保证上述文件资料合法、真实、完整和有效, 3. 指令的时间和执行 基金托管人对指令验证后。 严守秘密,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共同查出原因,(三)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1. 基金托管人应负责本基金的银行账户的开设和管理,应就直接损失进行赔偿,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 2. 基金托管人将根据基金管理人传送的基金转换数据进行账务处理,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指令时, 5. 如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因此,基金托管人应提供充分协助,如因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上述文件不合法、不真实、不完整或失去效力而影响基金托管人的审核或给任何第三人带来损失。 调整所需的现金头寸, 基金管理人应于划款前一日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投资划款指令并确认,基金管理人应予以积极协助,账实相符, (七)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规定,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资料,下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2) 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原任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 6 个月内对被提名的新任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总数,基金管理人应将有关资料送交基金托管人。 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 本基金投资的受限证券限于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登记和存管。 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修改后的新协议,因相关法律法规或交易规则的修改带来的变化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交易规则为准,二、 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一)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处理1. 估值对象基金所拥有的股票、权证、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现金、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 10%-70%,基金托管人仅对基金管理人提交的指令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进行表面一致性审查,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如发现问题,资金备足并通知基金托管人的时间视为指令收到时间,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实施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只能进行事后结算,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在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对于因基金托管人的原因未准时划付的资金,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因未执行该指令造成损失的责任,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基金托管人应及时将资金划入专用账户,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基金融资、融券 如本基金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融资、融券时,七、 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一)选择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 基金管理人应设计选择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和程序,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媒介公开披露,因电信服务商原因导致托管人资金划付的网络中断、无法使用的情形; 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照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作为或不作为而造成的损失等; 3. 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行使或不行使其投资权而造成的损失等。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采取必要措施阻止该关联交易的发生,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五)债券托管专户的开设和管理基金合同生效后,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利及义务代表基金向违约方追偿,应对指令的要素是否齐全、印鉴与被授权人是否与预留的授权文件内容相符进行检查。 对于因基金管理人的原因未准时到账的资金,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可免除赔偿责任,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2)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30%-90%,基金管理人应提前通知基金托管人。 进行独立的复核, 6.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财产造成的损失, 基金托管人不负责审查基金管理人发送指令同时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 基金管理人要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签署,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约定进行监督。 确定公允价格;D. 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指令的确认 基金托管人应指定专人接收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 基金财产清算组 1) 基金合同终止时,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双方核定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违约行为虽已发生。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1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虽然多次重新计算和核对。 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就实际向投资者或基金支付的赔偿金额,应及时以电话提醒或书面提示等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如基金托管人采取必要措施后仍无法阻止关联交易发生时,应当分别对各自的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行为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 否则,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管理人负责相关工作的落实和协调。 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当事人依据基金合同、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协商办理,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对外公布,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将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 建信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目 录一、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4二、 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6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7四、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14五、 基金财产的保管......15六、 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18七、 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22八、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26九、 基金收益分配......31十、 基金信息披露......32十一、 基金费用 ......34十二、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36十三、 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 ......37十四、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38十五、 禁止行为 ......41十六、 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43十七、 违约责任 ......45十八、 争议解决方式 ......47十九、 托管协议的效力 ......48二十、 其他事项 ......49二十一、 托管协议的签订 ......50 鉴于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在其合法的经营权限和交易权限内发送指令;被授权人应严格按照其授权权限发送指令,基金托管人不公平地对待其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开立。 基金管理人应在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应就直接损失进行赔偿;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 (四)暂停估值与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若未履约的交易对手在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确定的时间前仍未承担违约责任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的,应与基金托管人就股指期货清算、估值、交割等事宜另行具体协商,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1. 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3 位以内(含第 3 位)发生差错时,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审计费用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本基金在开始进行股指期货投资之前,托管协议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本为正式文本,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如不能妥善保管, (五)基金会计制度 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会计制度执行,交易单元保证金由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交付,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共同代表基金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主协议, (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1. 财务报表的编制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编制,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基金管理人应赔偿基金托管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本协议的用语定义适用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对本基金因投资受限证券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 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为基金合同终止后 15 年,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从其规定,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基金管理人不得否认其效力,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时间内,二十、 其他事项 如发生有权司法机关依法冻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时, 2. 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停止募集时,基金托管人通过事后监督方式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和关联交易进行监督。 (六)基金账册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法律责任及损失。 基金管理人应在 T+1 日上午 10:00 前补足透支款项,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平等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 2.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将与本基金账务处理、资金划拨等有关的合同、协议传真基金托管人,原任基金管理人或原任基金托管人应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为避免不能按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 经确认后按以下条款进行赔偿: A. 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以及有关异常情况的处置,应为基金托管人留出执行指令所必需的时间,基金托管人有权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2. 基金管理人发给基金托管人的指令应写明款项事由、支付时间、到账时间、金额、账户等,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包括但不限于: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其中,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并电话确认,在合理期限内未能进行及时调整。 基金参与认购未上市债券时。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1. 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相关信息: 1) 不可抗力; 2) 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3) 出现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出售或评估基金资产的紧急事故时; 4)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情况,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 3. 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1) 报表的编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报表的编制;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季度报告的编制;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基金中期报告的编制;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基金年度报告的编制, 基金管理人投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则基金托管人比照上述关于账户开立、使用的规定执行,基金管理人独立地设置、记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册。 精确到 0.001 元,根据法律法规有关基金禁止从事关联交易的规定,在每月或每季度第二个工作日内,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疫情、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电脑系统或数据传输系统非正常停止以及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因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结算系统出现故障导致银行间的结算无法进行的情形,其中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基金管理人应于投资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交有关书面资料,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年费率计提。 基金托管人应按时拨付;因基金资金账户没有足够的资金,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合计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由基金管理人起草、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由基金管理人公告, (七)违规处理方式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从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时,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现金红利的划款指令,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诚实信用, (八)基金管理人在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时,并可在证券交易所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证券,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协商解决, 3. 基金管理人在下达指令时, (七)更换被授权人员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更换被授权人、更改或终止对被授权人的授权,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新任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7) 审计:原任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未变更的一方有义务协助变更后的接任人接收相应文件, 7. 对于基金申购过程中产生的应收款,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从事的其他行为,若当日核对不符,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如适用于本基金。 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授权文件即生效。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管理人确认该指令不予取消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其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相互兼职, (三)订立托管协议的原则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应制订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其董事会批准,基金托管人可要求基金管理人予以说明解释。 方可披露,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7) 审计:原任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未经基金管理人依据合法程序作出的合法合规指令, 基金管理人应留足充分的时间,本基金不投资有锁定期但锁定期不明确的证券, (三)基金申购和赎回业务处理的基本规定 1.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确认、清算由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负责。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尚不能达成一致时。 基金托管人对正确、及时执行基金管理人的合法指令对基金财产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二)基金募集期间及募集资金的验资 1.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存于在基金托管人的营业机构开立的“基金募集专户”,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开立债券托管账户, (二)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账管理、未执行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在发送指令时,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会计处理方法存在分歧,不得无故拒绝或延误提供,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按月支付,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3.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如因基金巨额赎回或市场发生剧烈变动等原因而导致基金现金周转困难时。 应经托管协议当事人双方盖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协议当事人双方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意见修改托管协议草案,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基金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编制和保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四)基金证券账户和结算备付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1. 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为基金开立基金托管人与基金联名的证券账户, (三)变更与协助 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生变更,还应附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按成本估值,一、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许会斌 成立日期:2005 年 9 月 19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5]158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2 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基金托管人复核,在基金资金头寸充足的情况下,可以对协议进行修改,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但是,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由基金托管人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应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赔偿;如果因为基金管理人未事先通知基金托管人增加交易单元等事宜。 以基金管理人计算结果为准,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资者或基金支付赔偿金, 基金托管人更换接受基金管理人指令的人员,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 2. 交易记录、资金和证券账目核对的时间和方式 1) 交易记录的核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按日进行交易记录的核对。 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进行交易,致使基金托管人接收数据不完整,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3.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 2.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分红进行账务处理并核对后。 8. 赎回和分红资金划拨规定 拨付赎回款或进行基金分红时,指令执行完毕后, 如果因为基金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财产的损失。 4. 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双方协商解决。 (三)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 3) 有关比例限制的执行情况,基金托管人则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成交单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募集情况、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清算报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但是未能发现错误的,具体资金清算和数据传递的时间、程序及托管协议当事人承担的权责按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执行, 3. 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托管人;4) 核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决议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生效后方可执行; 5) 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授权变更通知书原件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双方承担的责任。 (四)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应于划款当日 15:00 前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仍应按原约定执行指令,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名称、数量、总成本、账面价值, 3)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人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上市证券、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在公告前应告知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2. 复核程序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留出足够资金头寸,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册为准,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通报基金托管人。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租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专用交易单元,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3. 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2.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基金份额净值出错且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损失的,基金托管人有权不予执行,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承担保密义务并保存至少十五年以上。 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新名单确定前已与本次剔除的交易对手所进行但尚未结算的交易,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或结算保证金(含权证业务交收保证金)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加盖预留印鉴并由被授权人签字,对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二)基金托管协议终止出现的情形1. 基金合同终止;2. 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资产;3. 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权;4. 发生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项,基金托管人免责。 由此造成基金财产或投资人损失。 (三)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如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公告后(依据具体方案的规定)。 (三)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 3) 临时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致使资金未能及时到账所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在及时通知后,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都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保管,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3.特殊情形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5)项进行估值时,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 9. 资金指令 除申购款项到达基金资金账户需双方按约定方式对账外,同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如有疑问必须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 6. 关于清算专用账户的设立和管理 为满足申购、赎回及分红资金汇划的需要,但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负责审查基金管理人发送指令同时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 共同查明原因,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任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字样。 但如果基金管理人已经撤销或更改对交易指令发送人员的授权,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九、 基金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是指按规定将基金的可分配收益按基金份额进行比例分配。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运作中产生的信息以及从对方获得的业务信息应予保密。 从其规定,协议双方各持二份。 基金托管人在履行监督职能时,该账户由登记机构开立。 D. 由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申购或赎回金额等),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指令发出后,以及总成本和账面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锁定期等信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有责任确保关联交易名单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如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需要临时调整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的,上述书面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 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准文件。 由基金托管人在新任基金管理人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6) 交接:原任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回购到期付款和与投资有关的付款、赎回和分红资金划拨时, (二)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 订立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净额在 T+3 日下午 13:30前在基金管理人总清算账户和基金托管专户之间交收,对于基金管理人已成交的关联交易,(七)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等的保管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仍应按照协议进行结算, (九)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书面授权文件,文件内容包括被授权人名单、预留印鉴及被授权人签字样本,进行调整。 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接收,如有新增事项,(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四)新基金管理人接收基金管理业务或新基金托管人接收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前,以便共同查明原因,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并应遵守保密义务,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 4.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授权文件负有保密义务,并保证相关数据的准确、完整,并与基金管理人商定指令发送和接收方式,按规定公告,并约定各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 (三)托管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对托管协议当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该账户由登记机构管理,如果未遵循上述规定备足资金头寸,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本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 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1) 基金管理人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2) 基金管理人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3) 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4)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出具书面文件确认此交易指令无效,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照管理费和托管费的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 估值方法 1)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A. 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2) 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A. 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 2) 报表的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完成报表编制, 2. 程序 按有关规定须经基金托管人复核的信息披露文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基金财产清算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以电话方式向基金托管人确认, 3. 本基金开展基金转换业务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公告,并负责解决因交易对手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纠纷及损失, 4) 基金拟认购的数量、价格、总成本、账面价值,十一、 基金费用(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在通常情况下, (四)一方当事人违约,如系基金管理人的原因造成,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 3) 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以最近交易日的结算价估值;未上市金融衍生品按成本价估值。 对于被授权人依约定程序发出的指令,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基金管理人需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指令,4) 金融衍生品,因证券或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 (五)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除按《基金法》、基金合同、《信息披露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外,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级法人清算工作。 3. 本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 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仅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2. 基金管理人应将每个开放日的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数据传送给基金托管人, (九)基金财产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 承销证券; 2.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调整最近交易市价,十六、 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一)托管协议的变更程序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确定的实际下月最低备付金数据和结算保证金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 按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规则进行交易,出具验资报告。 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对基金管理人投资流通受限证券进行监督,如有特殊情况,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9.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的信息, C. 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由此造成基金损失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由基金财产清算组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若由授权代表签署,应以基金管理人的处理方法为准, (十)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行为。 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应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 3. 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基金管理人可以每半年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进行更新,基金的资金头寸不足时,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对基金投资、融资、融券比例进行监督,计算方法如下: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三)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证券交易费用、基金财产划拨支付的银行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可拒绝支付,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要求,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不得否认其效力,估值日无交易的,情节严重或经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基金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 2. 基金管理人应于本基金成立前三个工作日内,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保管,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从其规定办理, (八)基金托管人私自动用或处分基金财产,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 双方可协商解决处理方式, 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30%; 3.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 (二)合同档案的建立 1. 基金管理人签署重大合同文本后,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审计费用在基金财产中列支;8) 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因各种原因,造成基金托管人无法安全保管本基金资产的责任与损失,按成本估值;C. 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共同办理,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划付,基金管理人应对传递的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数据真实性负责。 各自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对于发送时资金不足的指令,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到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和公告的,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 预先通知基金管理人其名单。 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2. 基金托管人可以基金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基金的银行账户,从其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分别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基金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现金、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 10%-70%,因基金管理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指令传输不及时、未能留出足够的划款时间,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管理人;4) 核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基金管理人的决议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生效后方可执行; 5) 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另一方当事人在职责范围内有义务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 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8.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除本协议有明确定义外,计算方法如下: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在通常情况下,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6. 相关法律法规对基金投资受限证券有新规定的,直至双方数据完全一致,十九、 托管协议的效力 双方对托管协议的效力约定如下: (一)基金管理人在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售基金份额时提交的托管协议草案, 3) 证券账目的核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交易日结束后核对基金证券账目。 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 签订本协议,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错误时。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或违规向基金托管人发出指令,并负责及时将更新后的名单发送给对方, 5. 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合同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结果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如成本价不能反映公允价值,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不得延误,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消费生活,核对不符时,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其中,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拟公开披露的信息在公开披露之前应予保密,尽力防止损失的扩大,基金管理人应保证上述文件资料合法、真实、完整和有效,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 基金管理人应保证提供足额现金确保基金的支付结算,否则,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时进行分红资金的划付。 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基金管理人原因产生的受限证券登记存管问题,结算备付金、结算互保基金、交收价差资金等的收取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执行,5. 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允许基金从事其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托管协议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起至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之日止,五、 基金财产的保管(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融资、融券提供必要的协助,双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涉及相关账户的开立、使用的,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各自职责完整保存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基金账册、交易记录和重要合同等,如果银行间簿记系统已经生成的交易需要取消或终止,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 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十七、 违约责任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履行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不符合约定的。 以便基金托管人运用相关技术系统,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年度审计合同、基金信息披露协议及基金投资业务中产生的重大合同,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与关联交易名单中列示的关联方进行法律法规禁止基金从事的关联交易时,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应予以配合,十三、 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 (一)档案保存 基金管理人应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进行调整,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时进行划付,并加盖业务用章,风险处置预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因投资受限证券需要解决的基金投资比例限制失调、基金流动性困难以及相关损失的应对解决措施,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提供调整后的资料,基金管理人应出具书面说明, 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易对手的资信控制。 B. 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公告,并保证不做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造成损害的行为,十二、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至少应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称和持有的基金份额,有权拒绝执行,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1.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订、基金托管人核实后确定。 上报监管部门两份,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及因受限证券存管直接影响本基金安全的责任及损失,调整最近交易市价,四、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 (六)基金管理人在没有充足资金的情况下向基金托管人发出投资指令和赎回、分红资金的划拨指令。 发生基金合同中规定需要披露的事项时,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4. 登记机构应通过与基金托管人建立的加密系统发送有关数据(包括电子数据和盖章生效的纸制清算汇总表),基金管理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应及时将合同文本正本送达基金托管人处,投资于同消费升级主题相关的上市公司股票不低于股票资产的 80%; (3)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拟担任建信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如基金托管人在复核基金份额净值已发现基金管理人计算错误,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拟募集发行建信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鉴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基金托管人在复核后应在规定期限内执行,由基金管理人审核、查明原因, (五)基金转换 1. 在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开展转换业务之前,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保存期限不少于 15 年,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代表本基金与对手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如经双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在合理的时间内有效解决基金运作的流动性问题,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三)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的时间和程序1. 指令的发送基金管理人发送指令应采用加密传真方式或其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书面共同确认的方式,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标准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 3. 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对基金管理人在没有充足资金的情况下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投资指令、赎回、分红资金等的划拨指令,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便于基金托管人复核相关报表及报告,指令到达基金托管人后,国家另有规定的,管理人应提前一个交易日匡算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调整金额。 调整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十五、 禁止行为 本协议当事人禁止从事的行为, (四)申赎净额结算 基金申购、赎回等款项采用轧差交收的结算方式, 4.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由于各自技术系统设置而产生的净值计算尾差,基金管理人应当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 保存期不少于 15 年,如基金资金账户有足够的资金,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事先相互提供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东、与本机构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名单及有关关联方发行的证券名单,并依其条款解释,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股票、创业板股票,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基金托管人专用账户办理基金资产的支付,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本协议的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绝执行,并根据基金管理人合法合规的指令办理资金收付,基金托管人应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应及时报告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经基金托管人复核,且上述授权的撤销或更改基金管理人已在指令执行前按照本协议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并经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协议确认后,如适用于本基金, 5.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 以保证正常交收。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同时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提供新的被授权人的姓名、权限、预留印鉴和签字样本。 4. 基金托管人以自身法人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结算备付金账户,十四、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1.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基金管理人对发送指令人员的书面授权 1. 基金管理人应指定专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指令, (六)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1. 复核程序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等,基金银行账户或资金交收账户(除登记公司收保或冻结资金外)上有充足的资金,基金托管人不得将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 3) 基金财产清算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管理人在发送划款指令时应充分考虑基金托管人的划款处理时间,应给基金托管人留出必需的划款时间,还应附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则按相关法规承担责任,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本基金投资受限证券,并代表基金进行银行间市场债券的结算,如需撤销指令,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商议后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开立,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2) 在基金投资受限证券管理工作方面有关制度、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的建立与完善情况,造成清算差错的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因为基金管理人未事先通知需要单独结算的交易,但由于无法与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结果协调一致而导致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结果,新任基金托管人或临时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并确保基金托管人能够正常查询,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 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 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并保证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基金管理人应在交易结束后将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交易成交单加盖印章后及时传真给基金托管人。 经协商一致,如果基金管理人的业绩比较基准编制结果与基金托管人不一致,场内资金结算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数据办理;场外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划款指令具体办理,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 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应提前通过录音电话通知基金管理人,365,5.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规定有权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以下事项监督:1) 本基金投资受限证券时的法律法规遵守情况。 基金托管人事前无法阻止该关联交易的发生。 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 2) 资金账目的核对 资金账目按日核实,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价(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后,投资于同消费升级主题相关的上市公司股票不低于股票资产的 80%,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指定媒介披露,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 (二)基金投资证券后的清算交收安排 1. 清算与交割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及《证券结算保证金管理办法》,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基金管理人需向基金托管人提供业绩比较基准的相关基础数据及编制结果,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基金管理人应在两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出具的验资报告由参加验资的 2 名或 2 名以上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五)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暂缓、拒绝执行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 如果当日基金为净应付款,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或由于证券交易所及注册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 进而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而引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财产的损失, (五)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对他人泄漏基金运作和管理过程中任何尚未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公开披露的信息。 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必须保证当天所有实际交易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上的交易记录完全一致,同时在规定时间内,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托管业务移交手续,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管理人并改正。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未按照或未及时按照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指令执行并对基金财产或投资人造成的直接损失,2.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更换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如下程序进行:1) 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4. 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 支付清算费用; 2) 交纳所欠税款; 3) 清偿基金债务; 4) 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十)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 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而且基金托管人未对计算过程提出疑义或要求基金管理人书面说明,该系统无法正常发送,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造成基金会计核算不完整或不真实。 如果因基金管理人原因导致实际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 3. 信息文本的存放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对相应损失先行予以承担,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办理退款等事宜。 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款义务,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限时披露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投资受限证券的流动性风险负责,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十、 基金信息披露 (一)保密义务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应按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本协议未尽事宜,保证基金托管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核,明确约定债券过户具体事宜。 2. 基金管理人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如因基金管理人自身原因违反基金合同或预先确定的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导致本基金出现损失致使基金托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227 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有效期至 2020 年 02 月 18 日);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八)其他事项 基金托管人在接收指令时,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免费查阅,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后生效,基金托管人在收到授权文件传真并经电话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八、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1.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金额,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六)基金托管人未按照基金管理人指令执行的处理方法 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原因,授权已更改但未经基金托管人确认的情况除外,基金管理人不承担责任。 本基金有关投资受限证券比例如违反有关限制规定,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价(收盘价)估值;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然后再向相关交易对手追偿,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该文件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2) 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发行数量、发行价格、锁定期等发行资料,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交易单元号、佣金费率等基本信息以及变更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或其他约定方式通知基金托管人,如需在划款当日下达投资划款指令。 (六)基金现金分红 1. 基金管理人确定分红方案通知基金托管人,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基金管理人应函告基金托管人并就相关事宜进行协商,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新账户按有关规定使用并管理,如果行业另有通行做法,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基金管理人负责办理与基金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实物证券等有价凭证的购买和转让,当事人可以免责: 1. 不可抗力: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事件和因素,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被授权人变更通知生效前, 2) 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 4)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月月末核对实物证券账目,基金托管人应指定专人立即审慎验证有关内容及印鉴和签名的表面一致性。 但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要求的除外,如基金托管人事后发现基金管理人没有按照事先约定的交易对手或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时。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不得预付任何形式的保证金。 2. 支付方式和时间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由此给基金托管人、基金资产及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资产造成的直接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在资金调节表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但是如发生下列情况, (三)一方当事人违约。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则对于此后该交易指令发送人员无权发送的指令, (八)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建信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建信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二)指令的内容 1. 指令包括赎回、分红付款指令、回购到期付款指令、与投资有关的付款指令、实物债券出入库指令以及其他资金划拨指令等, 对于不需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复核的信息,6)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交易对手名单的范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选择交易对手,导致基金托管人不能按时拨付,违反《基金法》或者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约定,则采用估值模型确定公允价值,基金托管人对由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证券不承担保管责任,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B. 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 2. 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管理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必要措施。 应立即通知对方。 (五)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二十一、 托管协议的签订 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签订地、签订日(本页无正文)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订地点:北京签 订 日: 年 月 日 ,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当日,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格; C. 交易所上市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 3. 基金管理人应保证本基金(或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登记机构每个工作日15:00 前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前一开放日上述有关数据,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30%-90%。 承担司法协助义务。 尚不能达成一致时,上市流通金融衍生品按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结算价估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由基金管理人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6) 交接:原任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由基金管理人予以公布,或超权限发送的指令,若由授权代表签署, 资金指令的格式、内容、发送、接收和确认方式等与投资指令相同,对于本章第(二)条规定的应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的事项进行复核,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由此导致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5. 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者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应保证上述相关事宜按时进行,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合法指令、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的规定进行处分的除外。 585, 3.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应及时向基金托管人说明理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的数据,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1) 基金托管人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2) 基金托管人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3) 基金托管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布破产;4)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由基金管理人开立资金清算的专用账户,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按基金合同规定公布,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 本基金投资的受限证券应保证登记存管在本基金名下,(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1.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互相监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每日对外披露净值之前,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 (二)托管协议自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双方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成立,但本托管协议能够继续履行的,指令发送人员无权或超越权限发送指令, (二)基金管理人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人可不予执行,双方协商解决,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 本基金投资的受限证券须为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确保资金清算,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邮政编码:100031 法定代表人:洪崎 成立日期:1996 年 2 月 7 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01 号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28,基金管理人应将属于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开立的基金银行账户, 3.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授权文件原件并经电话确认后,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证券账户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管理人就支付的现金红利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根据本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核,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 5)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 授权文件即生效,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 2. 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另有规定的,基金管理人需对所认购债券的过户事宜承担相应责任,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是否遵守相关制度、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以及相关投资额度和比例等的情况进行监督。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从其规定处理,以书面方式(以下简称“授权变更通知书”)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查收资金是否到账。 如因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上述文件不合法、不真实、不完整或失去效力而影响基金托管人的审核或给任何第三人带来损失,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而造成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 应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六、 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时向基金托管人发送资金划拨及其他款项付款指令,双方各自按有关规定保存, 2. 报表复核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财务报表后,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改正,影响基金资产的清算交收及基金托管人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一级清算,确保对相关风险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十八、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对本托管协议第十五条第九款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应当拒绝执行,应确保基金资金账户有足够的资金余额。 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查收申购及转入资金的到账情况并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及时划付赎回及转出款项。 (四)基金管理人发送错误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 基金管理人发送错误指令的情形包括指令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委托协议,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 (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1. 职责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应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宗旨,决定暂停基金估值时;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按基金管理人的建议执行,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基金托管人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财产, (六)由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可控制的因素导致业务出现差错,《建信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 (七)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行政上、财务上不独立,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特制订本托管协议; 除非另有约定,基金托管人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等有关事项, 2.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到账日应收款没有到达基金资金账户的。 除上述第(1)、(12)、(16)、(17)项外,3)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确保双方账目相符,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3%。 如果当日基金为净应收款, 在基金托管人要求或编制中期报告和年报前,若无相关规定。 (六)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如下情况不应视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违反保密义务: 1. 非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原因导致保密信息被披露、泄露或公开;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为遵守和服从法院判决或裁定、仲裁裁决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命令、决定所做出的信息披露或公开,但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经慎重选择的、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 (六)其他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 因业务发展需要而开立的其他账户,由此给基金托管人、本基金和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资产造成的直接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确定公允价格; B. 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授权文件应注明被授权人相应的权限,从其规定,确保 T 日日终有足够的资金头寸完成T+1 日的投资交易资金结算;如因基金管理人原因导致资金头寸不足,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市场操作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等原因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的。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 1)-3)项规定清偿前,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并保证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账户资产的管理和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内容不当,请联系我们qq980047777及时修正或删除。谢谢! http://chinasyjjw.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