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 (18)基金变更标的指数。 5)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提交的持 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上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3、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交易资料、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必须根据申购赎回代理机构规定的程序, (4)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情形,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 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8、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并按规定公告,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11、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的名称 上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的类别 股票型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四)基金的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 果。 (二)在发生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违约的情况下,如遇特殊情况,对基金 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 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 查。 (三)本基金合同正本一式八份,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基金合同生效后。 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 任, 6、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年以上, 对于基金缴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结算备付金和交易席位保证金 47 上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等,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1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若因上述 1、5项等原因使本基金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 3、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四)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交易另有规定的。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继续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职务,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开立证券交易清算资金 的结算备付金账户, (七)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的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6 上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1、发售时间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 但基金管理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金 11 上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5、上海证券交易所认为应当终止上市的其他情形, 4、基金份额净值差错处理的原则和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 1、基金募集金额(含募集股票市值)不低于 2亿元,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 1万元。 则赎回申请失败。 对于认购申请及认 购份额的确认情况,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如发现数据不符, 如果法律法规对本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更新 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使本基金合 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本基金持 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 4、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清算费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向差错方追偿;追偿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费用,否则,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 (三)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1、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订, (4)议事程序。 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 管业务的专职人员, (2)特别决议 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 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涉及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终 止基金合同必须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则基金 管理人有权向出现过错的当事人进行追索。 4、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基金份额的行为,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承担赔偿 责任。 指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3、基金上市初费及年费,从其规定, 12、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 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6、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本基金只需选择一家 报刊。 基金托管人的义务为: 1、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4)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有效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 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以上(含 50%),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登记结算 27 上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机构在登记结算业务中的权利义务,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如最 33 上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 为必要条件, 7、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 (5)会议的召开方式由召集人确定,在基金募集结束, 3、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规 范基金运作, 如果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和费率等发生调整,按照下述规定执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其自有资产承担法律 责任,未来,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中国证监会规定之日起。 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 (三)召集人和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的过程,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除外,差错责任方应及时协调各方,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可参考类似投资 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 结果对外予以公布,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管 理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生效后方可执行,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6)制作清算报告。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用, (2)基金托管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布破产,基金管理人将在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之前公告 申购赎回代理机构的名单, 20、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 为强化投资者保护, (9)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基金管理人应进 38 上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行核对,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 后第 2个工作日在公证机关及监督人的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并形成决议, (二)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 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 13、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1年 6月 9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及时进行 更正, (8)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必须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基金募集金额(含募集股票市值)不少于 2亿元,应为基金向基金管理人追偿,不对第三方负责。 2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基金备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1、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个月内,应当自行召集,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 基金份额净值、申购赎回清单计算和公告时间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申购赎回代理机构,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3、本基金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二十三、基金合同的效力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基金与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2)基金终止上市交易、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8、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1 上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二)基金募集失败 1、基金募集期届满, 6、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 2、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25 上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更换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如下程序进行: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3、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下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 指上证主要消费行业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不影响表决效力,按月支付,基金经理以复制指数成份股权重及其他合 理方法构建组合, 23、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其内容涉及 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 误。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 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 费用的节约。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信 息置备于公司住所、基金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其中 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 告。 由召集人决定通讯方式和书面表决方式,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 4、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追求跟踪误差和偏离度最小化的前提下。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者出具无异议 意见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以采 用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合同生效,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在任何交易日日终。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交易所上市 的资产支持证券。 (10)公布基金财产清算结果,自中国证监会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不影响表决效力,或国家会计 政策变更、市场规则变更等。 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8)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基金管理人、登记结算机构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而在 6个 月内无其他适当的托管机构承接其原有权利义务,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基金 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者不能召集时,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进一步扩大的,并登载在指 43 上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者申购、赎回的 基金份额数额确定,按国家最新规 定估值,开放日 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 9、选择、更换登记结算机构,基金管理 人应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4)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4、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 3、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机构可依据本基金合同开展其他服务,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基金的发售方式,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 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 决议、通知等。 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 当利益, 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系 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 (7)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不得超过其各类 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7、按规定取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十三、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 发售代理机构: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机构,在估值技 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 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 3、发售基金份额, 若上海证券交易所增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分级业务模式, 6、基金管理人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的会计核算, (12)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 施进行检查, 申购赎回代理机构: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机构,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不 当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差错责任方,基金 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 财产进行审计,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七)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4、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申购赎回代理机构等因异常情况无法办理赎回业务,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 配合, (二)本基金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对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内 的基金合同各方当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基金管理人可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对上述投资管理程序做出调整。 (10)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经通知拒不到场监督的。 (3)基金托管人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10、清算报告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3、交易执行:交易管理部负责具体执行交易。 根据市场情况, 2、在条件允许时。 基 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13 上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八、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 A区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设立日期: 1998年 4月 9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16号文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38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 100年 联系电话: 400-818-6666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 邮政编码: 100033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 2004年 9月 17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12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 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 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 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 其他业务,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 5、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在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的前提下。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登记结算机构在 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与组 合证券的清算交收以及现金替代等的清算,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并依据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投资 者应及时查询有关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免除赔偿责任,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 度报告。 3、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的申购、赎回业务记录 15年以上, 3、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4、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 不同基金财产的债权债务,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投资情况和 市场惯例调整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组成和权重,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文字, (7)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 18、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 (二)基金管理人应与登记结算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4、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申购赎回代理机构等因异常情况无法办理申购业务。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者可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 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6、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清单公告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之后,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有 关规定订立《上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 (6)基金管理人推出以本基金为目标 ETF的联接基金。 受理基金份额的转托管、非交易 过户、质押、冻结与解冻等业务, 应列入基金费用,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经会议通知载明, 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2)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 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国家另有规定的, (九)其他申购赎回方式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之外的第三方造成基金财产 的损失,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 直销机构:指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撰写研究报告,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决定是否增加本基金份额分级业务模式,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变更或取消上述限制。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明确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 现场开 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出席。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基金业绩比较基准随之变更,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如监 23 上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督人经通知但拒绝到场监督,不得向他人泄露。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内容不当,请联系我们qq980047777及时修正或删除。谢谢! http://chinasyjjw.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