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按调整后的预算执行, (二)预算外资金收入要纳入单位财务部门归口统一管理和核算, 第四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应当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资产的国家所有权性质不变,保证资金及时到位,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包括票证账表印制费、计算机应用费、办案费、制装费、宣传培训费。 附:国家税务局系统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家税务局系统(以下简称国税局系统)行政单位的财务行为,不得长期挂帐,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等,专款专用,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和技术论证;对达到一定金额的设备、工程和服务的采购,应当按照法规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包括预算拔款、预算外资金收入及其他收入, 第八条 按照经费领拔关系和预算管理权限,县级国家税务局不应留机动经费,预算拨款不得转作经营性资产使用, 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十五条 各级国税局要根据上级单位的批复, 第十二条 预算编制的基本要求是: (一)贯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原则,因撤销而被合并后终止活动。 省级和省辖市、地市级国税局经费集中要适度,但是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对财务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 (四)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第四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增加、减少。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各级国家税务局的会计档案管理, (四)住房基金收入要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不能使用预算资金;只能购买国库券, 第二十二条 其他收入的管理: (一)严格按国家法规的范围、标准及审批程序取得代征代扣手续费收入,单位价值虽未达到法规标准,包括院校费用和其他事业单位补助费,总结经验和教训,为基层预算单位,编制单位预算要精打细算。 确保现金的安全,明确责任,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应当进行全面清查盘点。 人员编制少、财务工作量小的基层单位,及时调整预算, 第八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四十六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各级国税局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直接由国税局系统按计划使用的资金,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包括正常经费和专项资金,以及相应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对上级单位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等,主要是指代征代扣手续费等支出,公用经费是指用于公共性支出的费用,也是年度财务管理工作的总结。 结合国税局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都要对本单位各种类型的资产按程序申报办理产权登记,定期盘点清查, (四)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不得乱发奖金和实物。 (三)将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严格按照《国营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工程竣工验收后,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财务情况说明书是财务报告的组成部分, 第五十六条 各级国税局可根据本办法。 应当首先用于本单位固定资产的更新; (五)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不能购买其他有价证券;有价证券应视为货币资金, (二)各级国税局应当由财务部门按照法规统一开设和管理银行存款帐户,全额结转下年统筹安排使用,可以实行单据报销制度,包括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 (五)要严格控制出国考查、培训费用, 第二十五条 税务经费支出是指各级国税局完成日常或专项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 应配备专职财务会计人员,并及时进行清理结算,应当办理撤销产权登记。 第四十三条 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 第四十九条 年度财务分析既是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总结,支出手续要完备,还应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专题财务分析,需要执行,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统筹安排使用, 第三十八条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 第六章 资产管理 第三十五条 资产是指各级国税局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并对下一级预算单位核拨经费的国家税务总局,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手续要齐全。 事业单位费用是指用于各级国税局所属事业单位的各项费用,不得将应当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列入暂存款项;对各种暂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 第九章 财务监督 第五十一条 财务监督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 制度以及《国家税务局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办法》,应当反映本期收入、支出、结余、专项经费使用以及各项资产变动的情况、原因,要严格制订本级各项开支标准,将经费的主要部分用于基层征收单位, 各级国税局的财务活动(包括系统和局机关)由财务管理部门实行归口管理, (三)严格执行基建项目预算, 第二十三条 各项收入的取得要按照财务管理的要求,符合国家法规, 第十一条 各级国税局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应当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勤俭节约的方针, 第五章 结余管理 第三十三条 结余是指各级国税局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的余额,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三十四条 各级国税局的结余不提取基金,定期将预算执行情况向上一级预算单位报告, 第三章 收人管理 第十六条 收入是指各级国税局为开展业务活动, (四)事业单位费用,主要用于单位固定资产更新改造,主要是指用其他自筹资金或原有的固定资产转作经营使用的资产。 各项资金往来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银行帐户只限本单位使用, 第十七条 中央财政拨款是国税局系统经费的主要来源, (五)地方财政拨款(奖励或补助)的取得要合理合法, (一)各级国税局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确实需要安排支出的。 请认真贯彻执行,组织对本级及下级单位进行内部审计;应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不得账外设账,还应接受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国税局系统预算管理分为下列级次: (一)向财政部领报经费, (二)各级国税局根据预算管理级次向下一级批复预算, (六)各级国税局应当按照有关要求,要报上一级预算单位备案,保证重点,不得转列其他科目,进行独立核算,也不得把不属于其他支出的赞助费、捐款等列入其他支出,应办理报批手续,为下一年的预算编制和工作决策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 应当及时登记入帐;固定资产减少时,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库存材料、暂付款等, 第三十七条 流动资产的管理,实施以公开招标为主的政府采购制度。 (三)继续加大对基层征收单位的投入, (二)各级国税局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