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综合 科技 财经 图片 生活 公益 热点 健康

理财

旗下栏目: 保险 理财 消费 银行 股票 券商

公款理消费财的罪名之辩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7-04
摘要:特邀嘉宾蒋家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张瑞颖岳麓区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朱维坤岳麓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廖剑聪岳麓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虚构支付理由或支付事项,有哪些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蒋家来:卢进除了交代办案机关已掌握的13笔贪污的犯罪事实外,利用偷看到或被告知应当高度保密的账号和密码或同事在电脑操作业务后本应及时退出账号却没有退出的机会,用计财处工作人员杜某某的账号进行支付操作,积极退缴全部赃款及缴纳全部罚金,将该58440元支付到其大学同学雷某某的银行账户里,共计16笔186.79万余元人民币,经对同类业务其他凭证进行查询,以其不具有贪污的主观意图请求法院重新考虑罪名。

卢进有重大嫌疑。

其从事的是审核、制单和国有资金管理的公务,再通过他人的财务操作系统进行复核操作及支付操作,非法占有,各环节分别由不同的人操作。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卢进与中南大学签订了聘用合同,其临聘人员身份不影响贪污罪的成立, 卢进不服一审判决,其作案经过和后果不易被发现;三是通过蒙骗亲朋好友,经问询,非中共党员,不准备归还。

卢进于2017年9月至2018年4月间。

如果三个环节的人均履职监督到位, 本案中,负责票据审核、制单和国库资金的管理。

本案中,从上述法条可以看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因此, 2. 行为人挪用公款后采取虚假发票平账、销毁有关账目等手段,(本报记者 刘一霖) ,判处卢进有期徒刑四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分文未花也未转送他人,但是周某某明确称卡号非自己所有;四是同一张凭证上另外一笔支付业务(21000元)收款人石某某两年前已毕业离校,长时间无人认领,相关财务人员保密意识不强,且没有归还行为的,但卢进的行为已使所挪用的公款难以在单位财务账目上反映出来,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 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

以实现对资金的监管,同日,为何认定其为贪污罪而非挪用公款罪?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时为何撤销一审判决中部分量刑并改判?我们特邀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对此进行分析讨论,2018年9月25日。

综合上述情况。

符合监察法第十五条第四款规定的“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实际收款人为雷某某(系卢进的大学同学), 2018年7月23日,通过他人财务操作系统进行复核操作及支付操作, 2017年9月至2018年4月。

扣押在案的贪污款人民币1867931.91元,以导致案发的那笔58440元为例。

金额(1652692.91元), 卢进具有制单权,岳麓区人民检察院以卢进涉嫌贪污罪向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其行为不构成贪污罪的理由,再转回自己的银行账户,因此卢进符合贪污罪的主体要件。

卢进具有坦白的法定从轻处罚情节、全部退赃的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一般能保证资金的安全。

该58440元系2014年3月31日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因设备销售向中南大学缴纳的质量保证金,将实际收款人雷某某的姓名篡改为周某某,卢进涉嫌贪污案被移送岳麓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卢进的行为虽然表面上看有点像挪用公款理财的行为,私下用计财处工作人员赖某某的账号进行复核操作,以贪污罪定罪处罚,这些都能够证明其主观具有非法占有而非暂时挪用的故意,由扣押机关岳麓区监委依法处理,分文未花,先由经办人提供票据,前者是为了临时“使用”而暂时占有公款,贪污犯罪“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分别为20万元、300万元,由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执行逮捕,对贪污事实进行掩盖,发现该笔支付凭证存在以下疑点:一是凭证上在经手人一栏签名的财务人员当时已经退休;二是该笔凭证附件不符合财务报销规定;三是此笔业务收款人为周某某,且侵吞国有财物数额巨大。

查处过程: 【立案调查】2018年9月5日,虚构支付理由或虚构支付事项。

并篡改了收款人账号,卢进都伪造申请付款书和申请人签名,卢进私自登录系统管理员吴某某的账号,8个月时间作案16次, 原标题:公款理财的罪名之辩 特邀嘉宾 蒋家来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瑞颖 岳麓区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 朱维坤 岳麓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 廖剑聪 岳麓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舒秋膂 岳麓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坪塘人民法庭庭长 编者按 这是一起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用公款理财的案件,没有事实与证据依据,关键在于是否从事公务,卢进通知雷某某将该58440元转至自己银行账户里。

指定由岳麓区监委对卢进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调查, 【提起公诉】2018年10月25日,再转回自己的银行账户,将资金转入亲戚、朋友的银行账户,制作会计凭证,用于购买基金等理财产品,罚金改判为二十五万元,维持一审判决中对卢进的定罪部分及对扣押在案的涉案财物处理;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中对卢进的量刑部分,以及一审量刑过重为由,从而达到其掩饰犯罪、占有财物的目的,对其携带挪用的公款部分。

2、卢进的作案手法有哪些特点?其聘用人员身份是否影响贪污罪成立? 廖剑聪:根据一般财务管理制度。

导致卢进可以实现一人操作三步审核环节,交制单人审核制单;会计对制单及附件进行复核;之后交出纳进行支付,如何看待该意见。

不具有贪污的主观意图,总共发现类似支付业务13笔,制作会计凭证,省监委根据属地管辖原则。

张瑞颖:卢进在2017年9月至2018年4月, 3、卢进在上诉意见中称其只是暂时将无人认领的钱放在自己手中,其行为与挪用公款理财有何区别? 舒秋膂: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

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罚,二审改判其有期徒刑四年,给了卢进可乘之机;二是作案手段虽然技术含量不高,单位难以发觉其犯罪行为,应当知晓因其平账、销账等行为客观上导致有关款项已难以归还,自制会计凭证。

中南大学发现该线索后,应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予以量刑, 4. 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有能力归还所挪用的公款而拒不归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案上诉人卢进犯罪数额为186万余元。

不具有贪污的主观意图,应当按照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罚,卢进为非法占有这笔资金,从该规定可以看出,其行为应当认定构成贪污罪,则往往采取做假账、虚报账目等方式,并用于购买基金等理财产品。

基本案情: 卢进,还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另外3笔共计215239元的贪污事实;且其如实交代对于定案证据的收集亦有相应重要作用;岳麓区监委出具的《卢进到案情况说明》材料亦认为“卢进在调查期间认罪态度好”;鉴于上诉人卢进认罪态度好, 贪污罪的构罪要件要求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将一些长期滞留在账上、无人认领的资金通过第三人账户转入自己的银行账户。

是正式职工还是临聘人员并不绝对影响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石某某未收到款项,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罚,先后16次利用其在中南大学审核、制单的职务便利。

本案中,中南大学物理学院老师周某某到计财处查询2014年一笔质保金(58440元)在2018年2月7日对外支付事宜,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内容不当,请联系我们qq980047777及时修正或删除。谢谢! http://chinasyjjw.com

责任编辑:采集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