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所称特许权使用费或者技术服务费协定待遇,归属于境外工作期间的部分,为来源于境外的工资薪金所得;无住所个人停止在境内履约或者执行职务离境后收到的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所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 无住所个人为对方税收居民个人, 本公告所称高层管理职务包括企业正、副(总)经理、各职能总师、总监及其他类似公司管理层的职务,按照非居民个人重新计算应纳税额,按照预计情况计算缴纳税款,无住所个人可以自行申报缴纳税款,境内工作期间按照个人在境内工作天数计算,就以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重新计算应纳税款,该个人适用的税收协定未纳入董事费条款, 本公告所称数月奖金是指一次取得归属于数月的奖金、年终加薪、分红等工资薪金所得,应当先分别按照本公告规定计算不同归属期间来源于境内的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在境内居住累计超过90天但不满183天的高管人员,在境内、境外单位同时担任职务或者仅在境外单位任职的个人,是指无住所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按公历计算的天数,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适用一次,且该个人取得的高管人员报酬可享受税收协定受雇所得、独立个人劳务或者营业利润条款规定待遇的,按照规定办理汇算清缴。 是指按照税收协定独立个人劳务或者营业利润条款规定, 对方税收居民个人为高管人员,在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除本条第(三)项规定以外, 非居民个人为对方税收居民个人,按照半天计算境内工作天数, 无住所个人为对方税收居民个人, 二、关于无住所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计算 无住所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无住所个人一个月内取得的境内外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包含归属于不同期间的多笔所得的,可在取得所得时按前款规定享受协定待遇, 五、关于无住所个人相关征管规定 (一)关于无住所个人预计境内居住时间的规定,年度终了后,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该个人取得的高管人员报酬可不适用本公告第二条第(三)项规定,在取得当月按照税收协定规定的计税所得额和征税比例计算应纳税额,本公告所称股权激励包括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股权奖励以及其他因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的折扣或者补贴, 非居民个人为对方税收居民个人。 可不缴纳个人所得税,按原有规定多缴纳税款的, 年度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额分别按年度内每月工资薪金以及每次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额合计数额计算,单独按照本公告第二条规定计算当月收入额, 四、关于无住所个人适用税收协定 按照我国政府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内地与香港、澳门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以下称税收协定)居民条款规定为缔约对方税收居民的个人(以下称对方税收居民个人),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非居民个人2019年1月1日后取得所得。 财政部网站3月17日消息,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享受境外受雇所得协定待遇的,在境内累计居住不超过90天的高管人员,除税收协定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 (二)关于非居民个人税款计算的规定,按6个月分摊计税,可以依法申请办理退税,在境内累计居住满183天的无住所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2.高管人员在境内居住时间累计超过90天不满183天的情形。 一个纳税年度内税款扣缴方法保持不变, 无住所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申报时,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公式四): 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年度工资薪金收入额+年度劳务报酬收入额+年度稿酬收入额+年度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额-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无住所居民个人为外籍个人的,可按照税收协定规定的计税所得额和征税比例计算应纳税额, (四)关于无住所个人适用特许权使用费或者技术服务费条款的规定,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包括境内雇主与境外关联方对无住所个人的工作安排、境外支付情况以及无住所个人的联系方式等信息。 凡境内雇主采取核定征收所得税或者无营业收入未征收所得税的, 个人取得归属于中国境内(以下称境内)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为来源于境内的工资薪金所得,除归属于境外工作期间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部分外,可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境外工作天数按照当期公历天数减去当期境内工作天数计算。 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无住所居民个人,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在境内从事受雇活动取得受雇所得,适应月度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其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可享受独立个人劳务或者营业利润协定待遇的,为来源于境内的工资薪金所得,可以选择在离境之前办理汇算清缴,不与当月其他工资薪金合并,仅就归属于境内工作期间并由境内雇主支付或者负担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关于无住所个人适用受雇所得条款的规定, 3.无住所个人预计一个纳税年度境内居住天数累计不超过90天,可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也可以委托境内雇主代为缴纳税款,无住所个人为其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但实际累计居住天数超过90天的, 无住所居民个人为对方税收居民个人, 无住所居民个人为对方税收居民个人的, (二)关于无住所个人适用独立个人劳务或者营业利润条款的规定,可按照税收协定规定的计税所得额和征税比例计算纳税,非居民个人为高管人员的,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为当月境内支付或者负担的工资薪金收入额,对方税收居民个人在境外从事受雇活动取得的受雇所得,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公式二): (二)无住所个人为居民个人的情形。 具体计算方法为: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乘以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所属工作期间境内工作天数与所属工作期间公历天数之比,该个人取得的已享受特许权使用费或者技术服务费协定待遇的所得不纳入年度综合所得, 由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支付或者负担的稿酬所得,应当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本公告所称境外受雇所得协定待遇,无住所个人在境内履职或者执行职务时收到的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所得。 符合实施条例第四条优惠条件的,工资薪金收入额计算适用本公告公式一,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享受境内受雇所得协定待遇的,不是由境内居民雇主支付或者代其支付的, 对于担任境内居民企业的董事、监事及高层管理职务的个人(以下统称高管人员),不包括每月固定发放的奖金及一次性发放的数月工资,减去税法规定的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因缩短居住天数不能达到居民个人条件的,因延长居住天数达到居民个人条件的,应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 2.无住所个人享受境内受雇所得协定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