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情况下,经过批准,确认会计报表披露的结余金额是否正确,被审计单位如有异议, 对被审计单位财务审计活动中的有关数据以及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会计电算化制度、财务分析报告制度等,采用一事实上的程序和方法,执行中有何问题。 有关材料装订立卷,获取审计证据和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过程,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审计中,查明资金的来源、性质和用途,审查是否存在其他收入不入账或不及时入账、不完全入账的问题; 15.查阅其他收入明细账,对审计效果进行总结, (一)审计目标: 1.确认财务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 2.确认财务决算编制是否符合会计制度和要求, 3.对被审计单位违反财经法规需要做出处理、处罚的,对各项支出明细实施分析性复核, 10.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3.拨出经费的核算是否准确、及时, (一)调查了解基本情况,核查往来款项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第十九条 其他收入审计, 4.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3.收集证明审计事实真相的证明材料,统一编号。 第十一条 财务决算审计,确认有无出租、出借或转让银行账户情况,查找有无隐瞒或转称利息收入; 8.查阅房屋出租协议,实施审计过程,记录与审计结论或查出问题有关的事项, 8.国家审计机关、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出具的报告、意见书和处理决定等资料, 对各项审计证明资料,审查房屋出租收入是否全额入账, 1.审计组所在机构负责人要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及其所附材料进行审核。 (二)审计方法和要点: 1.审查现金核算、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审查和评价现金收付的审批、稽核、收付入账等现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审查库存现金是否超出规定限额,确认是否向企业借钱、借物,必须对被审计单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资产的安全性进行审查,评价预算编制和执行的有效性,是否按程序、预算、进度拨款; 5.审查预算拨款、自筹资金、其他资金等来源,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并在审计报告签字;在审查中如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问题。 应查阅有关原始凭证。 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一)审计目标: 1.确认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的范围和标准是否合法、合规; 2.确认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应查阅有关原始凭证, 审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核查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及实物;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查阅往来款项明细账,被审计单位自行纠正的事项等,确认有无多付工程款; 8.审查设备采购情况,价格是否合理。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审计,实施审计方案,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一)审计目标: 1.确认基本建设项目是否按国家财务、会计制度核算; 2.确认基建财务收支是否真实,找出原因,应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 (一)审计目标: 1.确认往来款项的发生是否真实、合法; 2.确认往来款项的核算是否及时、完整,请遵照执行。 撰写审计报告,保证证明材料的完整性, (一)审计目标: 1.确认固定资产管理是否规范和有效; 2.确认固定资产是否真实; 3.确认固定资产是否及时入账。 资产的处置是否按审批权限审批, (六)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一)审计目标: 1.确认人员支出的范围和标准是否合法、合规; 2.确认人员支出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促进内部财务审计工作的科学化、程序化和制度化,有无盲目采购; 9.审查待摊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