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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每年新发约7000肺结核患者 主要经呼吸道传播疾病

来源:中国网 作者:小艺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1-19
摘要:中国网财经1月19日讯(实习记者康卓)结核病中医称之为痨病,是由人感染了结核分枝杆菌而引起的慢性传染

  中国网财经1月19日讯(实习记者康卓)结核病中医称之为“痨病”,是由人感染了结核分枝杆菌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昨天来自北京市卫计委的消息,人体的任何部位均可发生结核病,80%以上的患者发病部位在肺内,称之为肺结核。

  肺结核患者不进行抗结核治疗时,病变会反复恶化和传染,肺部形成空洞及纤维化,对肺组织、肺功能造成严重损害,不及时治疗,病死率较高。

  据介绍,肺结核主要经呼吸道传播,传染性肺结核患者在大声讲话、咳嗽、打喷嚏时,将带有结核菌的飞沫散播于空气中,周围人群因吸入带菌飞沫引起感染和发病。结核病对公共卫生安全的威胁,主要在于人口密集性机构如学校、工厂等场所的聚集性发病,并极易在与患者共同生活中的人,如家人、朋友、同学、同事中传播。

  近年来的肺结核报告发病的年度统计数据显示,虽然全国及北京的肺结核疫情在缓慢平稳下降,但北京每年新发约7000左右的肺结核患者,肺结核仍属于多发传染病。北京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发生肺结核后,患者常因肺部损害引起咳嗽、咳痰,约1/3的患者有咯血。在病变进展快、范围广、炎症反应强烈时常有全身症状。主要表现为全身不适、疲乏、食欲减退、盗汗等。当出现咳嗽咳痰2周以上、咯血或血痰时,有可能得了肺结核,应及时到医院就诊,确诊结核病后应及早进行规律治疗。

  据介绍,北京市在所有医疗机构都开展肺结核患者的发现、报告及转诊工作。目前各区均设有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结核病诊疗服务,方便患者就诊。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也会为进行抗结核治疗的肺结核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督促患者规律服药、按时复诊、并监测处置出现的药物不良反应。

责任编辑:小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