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我市“2018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工作已进入县区级房管部门审核阶段,待资格确认公示后,将按新标准发放租赁补贴,新标准由原“每户每月不超过270元”提高到“每户每月不超过720元”,这也就意味着,公租房保障住户每年最高能多领5400元。 调查:“有了租金补贴我能租更好的房子” 2015年大学毕业后就在兰州工作的魏小杰已经历了近三年的租房时光,今年参与申请了公租房保障资格,“要是能顺利审核下来,我的日常消费能省不少钱”。在安宁区工作的魏小杰为了上班方便,先后在培黎广场、幸福巷、新厦水岸天成等附近租过房,“大部分时候是合租,最少的时候月租800元,一间独立卧室,客厅、卫生间共用,缺点是租金越少的房子合租在一起的人越多,缺乏独立空间。最近发现了一些单身公寓,月租差不多在1200元-1500元左右,有了公租房补贴,我可以和现在花 一样的钱但有更好的居住条件。” 追溯:自2007年起实行的“270元标准”将终结 兰州市自2006年起实施廉租房保障制度,2010年开始建设公租房,2015年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2016年起根据国家相关要求不再建设公租房,2017年起,公租房保障实施方式逐步转向以租赁补贴为主,即通过发放租金补贴,给公租房政策保障群众更多“自选”机会,让其根据自身就业、就学、就医等要求自行选择房屋租住。 “2006年住房租赁补贴面积标准为每人12平方米,每户不超过36平方米,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5元,最高每户每月不得超过180元。2007年住房租赁补贴面积标准提高为每人15平方米,每户不超过45平方米,住房租赁补贴标准提高为每月每平方米6元,最高每户每月不超过270元”。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截至今年,这项标准已执行了10年。目前,这个标准已经无法跟上市场行情和群众需求。” 记者了解到,2007年至2016年我市已累计发放公租房租金补贴82627户、23470.31万元。 敲定:公租房租赁补贴面积和租金“双提标” 今年,我省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各地要结合租赁补贴申请家庭成员数量和本地区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合理确定租赁补贴面积标准,原则上户均租赁补贴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对此,市房产局对我市本地市场进行调查并按照‘就近参考对比’的原则,对相邻兄弟省市住房租金补贴标准进行了调查,并参照我市现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近郊四区市场平均租金、最高租金、租金增长速度等因素,报请市政府提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标准”,市房管局公租房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说。 此次提标,是涉及到面积和租金两项内容的“双提标”——租赁补贴面积标准提高至每人20平方米,每户最高不超过60平方米;租金标准提高到每月每平方米12元,最高不超过720元,提高后的补贴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市房产局公租房管理处负责人强调说,“2018年度的公租房保障资格申请工作今年9月份正式启动,现在已进入到县区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阶段,下一步还要经过市房产局的审核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补贴标准提高了,准入时更会严格把关,把真正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纳入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