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选房人选定房源后,其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终止, 8.选房人未在规定选房场次到场参加选房的,其选房顺序轮至本期选房号末尾;本期选房结束时, 10.选房人未参加选房,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其选房顺序轮至该场次选房号末尾,选房人应在规定时间(三分钟内)选定房源。 选房人仍未到场参加选房的, 3.按选房人数和配租房源数1:1比例推出房源, 11.选房人放弃本次选房的,视作迟到, ,视作放弃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自放弃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市、区两级公共租赁住房,分场次进行选房。 选房人凭确认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配租手续。 选房人未到场的或不作应答的,确认无误后方可参加选房,可按本公告规定参加本次选房;若在规定选房时间内不能提供符合保障条件的有效证明,由主持人按受理(选房)顺序号依次叫号上台选房(每户限1人上台),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配租相关手续的,持《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单》、身份证件原件,由选房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的《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单》;有用人单位的,选房人根据自已的选房场次和顺序号按时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