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半生》、《如懿传》等热剧背后的影视公司新丽传媒,第三次冲击IPO。不过,长年的高额政府补贴增厚的业绩是否能持续,未来是个问号。 今年对于电视剧行业可谓是热闹的一年,热度火爆的大剧接二连三,包括引发全民讨论的《我的前半生》、未播先火的《如懿传》等,而这些热剧背后的影视公司新丽传媒,也借着这阵东风第三次向IPO之路发起冲击。 不过,虽有热剧做“靠山”,新丽传媒的高负债、高政府补贴,以及其他一些数据的异常,都令投资者不禁发问:这一次,它能成功吗?《投资者报》记者近日带着这些问题联系公司,但公司对外公布的联系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现金流数据异常 新丽传媒成立于2007年,既做电视剧也做电影,董事长曹华益1964年出生,曾当过出版社文学编辑,后来一直在影视传媒公司任职,2006年成为新丽传媒董事长,目前为止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42.9%股权。 其实在本次IPO之前,新丽传媒已有过两次冲击IPO经历,第一次因存在关联交易被叫停,第二次新丽传媒则称,“因股权变动,自己主动停止IPO,以防申请上市时因股权问题不好通过。” 而最近这一次卷土重来,新丽传媒的“胃口”也变得更大了,拟募资金额也大大增多,从上次的9.2亿元增长到20亿元。 据公司的说法,这是因为其计划未来两年拍摄10部电视剧(共395集)和9部电影,保守估计投资额为25.35亿元。新丽传媒表示,经过测算,公司为实现拍摄计划拟需筹资54.73亿元,决定通过IPO筹集20亿元资金补充,其余资金自行筹集。 从财务数字来看,报告期内(2014年至2016年)公司业绩有所增长,税后营收分别为6.55亿元、6.56亿元、7.45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3亿元、1.16亿元、1.56亿元。 但按会计计算公式,新丽传媒有的数据却对不上。比如2014年,公司税前营收为6.93亿元、销售产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6.65亿元,按理说新增的应收款项应该为2859万元,但实际上,公司当年新增的应收款项为1.5亿元。 这种情况也出现在2015年与2016年,实际新增的应收款项都比理论上的多。也就是说,要么就是公司的营收被计少了,要么就是公司的销售商品等收到的现金被增大了。营收做少不太符合常理,IPO的公司恨不得营收越高越好,那么公司销售商品等收到的现金是否有账面上那么多,也就存在一些疑问。对此,记者试图向公司求证但未果。 而且,就经营现金流净额来说,从2014年起恰好由负转正,2012、2013年分别为-1.28亿元、-7240亿元,2014~2016年则分别为2460万元、1.5亿、61万元,波动也很大。如果销售收到的现金实际上没账面上的多,那么经营活动现金流是否有这么多也存疑。更何况,同期同业上市公司经营现金流情况普遍不太好。 据其招股书披露,近三年,唐德影视、华录百纳,连续三年为负数;华策影视、慈文传媒、新文化只有一年经营现金流为正数;欢瑞世纪、长城影视则三年中有两年经营现金流为正数,新丽传媒突然变成了“三好学生”。 对此,新丽传媒自己在招股书中称,“这几年,公司销售回款情况良好,与各发行渠道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现金流进入良性循环。以2016年为例,尽管2016年新丽传媒拍摄电视剧《如懿传》《我的前半生》,电影《悟空传》《妖猫传》现金投入较大,不过,公司的电视剧《小丈夫》《女医明妃传》《剃刀边缘》等当年销售回款情况良好,且重点剧目《如懿传》在当期实现预售并取得较高预售款项,使公司当年现金流入与流出基本平衡为61万元。2016年比2015年经营现金流少了这么多也由于这些影视剧的投资。”但并未进一步解释2015年经营现金流为何暴涨至1.5亿元。 此外,新丽传媒的债务也越积越高。2012年至2016年度,新丽传媒负债总额分别为3.96亿元、5.25亿元、7.39亿元、8.15亿元、14.69亿元。其中,短期借款分别为6200万元、9600万元、2.38亿元、1.62亿元、2.7亿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9.68%、49.91%、54.15%、52.35%、62.03%,和同业公司相比,负债率明显较高。 对此,公司在招股书中给出的解释是:“由于行业特点,报告期内公司影视剧作品销售收入确认时点不均匀,各期末尚未结算的联合摄制合作方的分账款较多,相应推高了资产负债率水平。”但并未具体解释为何自己的负债率比同业公司相比更高。 拟上市期间政府补贴多 除了现金流情况存疑,公司近几年的净利润里面,还有不小比例来自于政府补贴。报告期内,净利润中来自政府补贴的金额分别为2285万元、2794万元、5369万元、4019万元、3514万元;政府补贴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为20.87%、16.56%、30.59%、25.36%、16.85%。 新丽传媒拿到的政府补贴数,超过了大多数A股上市的电视剧公司,为何会如此?公司在招股书中称,获得的补助包括两大部分:影视企业发展专项基金和影视剧奖励款。根据新丽传媒所在地浙江东阳市的相关文件规定,对于公司缴纳的各项税金(营业税、城建税、增值税、所得税等),按一定比例给予的相应补助。 也就是说,新丽传媒的大部分补助是税收返还。且东阳市对于入驻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的影视文化企业,特别是将总部设在实验区的企业,税收返还等优惠措施很多,力度很大。 此外,东阳市还鼓励区内企业上市融资。“将总部设在东阳的影视上市企业,在争取上市过程中进入券商辅导期,可享受三年辅导期优惠政策,影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给予其营业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留市部分100%,个人所得税总额10%的奖励。” 而上述鼓励上市的政策,对新丽传媒的影响不小。数据显示,2011年新丽传媒政府补助才338万元,但到2012年则变成2285万元。而2012年恰好是新丽传媒接受证券公司辅导,并正式提出IPO申请的时间。 但投资者也不禁要问,假如没有了这些政府补助,新丽传媒还能否长期维持较高的盈利能力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