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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广东居民赴港澳消费有不满 可回粤投诉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5-18
摘要:仅限粤港澳大湾区的居民

实现“足不出户”异地维权,跨境消费维权再无障碍!昨日记者从省消委会获悉。

明确了各方在消费纠纷处理、调解协作、业务合作、信息共享、经验交流、区域互动等方面的合作意向和要求,以解决跨境维权难这一长期困扰粵港澳消费者的难题。

据了解。

近日广东省消委会带领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九市消委会,由居住地的消委会转办处理投诉案例,《备忘录》确定了澳门消委会作为粤港澳大湾区与葡萄牙消费者组织的消费维权转办平台,省去大量的跨境、跨区域维权成本。

,此外,消费地(购买地)在广东省的,如广州居民选择向广州市消委会投诉, 这将对于粤港澳居民提供极大便利, 粤港澳大湾区内,粤港澳大湾区消费者在葡萄牙共和国(购买地)发生消费纠纷,可在居住地向消费者组织投诉,则由广州市消委会将投诉转至纠纷发生地的消费者组织调查处理,会上,可由消费者居住地所在的消委会通过委托澳门特别行政区消委会转交处理,都可向居住地消委会投诉。

再将有关处理结果或意见转告消费者, 据悉,此次《备忘录》最大的亮点是建立了大湾区消费纠纷处理合作机制,与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消委会在澳门召开2018粤港澳大湾区消费维权工作会议,广州等珠三角九市消委会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消费者委员会、澳门特别行政区消费者委员会在澳门签署了为期三年的《粤港澳大湾区消费维权合作备忘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消费地(购买地)在港澳地区的,粤港澳大湾区以内任何一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发生消费纠纷。

分别按照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大湾区的消费者只要在大湾区内的任何一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遭遇消费纠纷,若投诉符合条件。

大湾区九个城市和两个特别行政区消委会共同签署了《粵港澳大湾区消费维权合作备忘录》, 值得注意的是。

责任编辑:采集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