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上涨0.8%;消费品价格上涨0.4%,城市上涨1.4%,(记者 林侃 通讯员 郭晓洁) ,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发布的数据显示, 数据显示。 其中,今年11月份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3%,涨幅比上月扩大0.2个百分点,服务价格上涨2.7%。 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呈“六升二降”:居住类、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交通和通信类、教育文化和娱乐类、医疗保健类、其他用品和服务类分别上涨3.2%、1.9%、0.2%、2.0%、3.4%、6.8%;食品烟酒类、衣着类分别下降0.8%和0.2%, 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