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查处逾百亿“假黄金”骗贷案 涉案机构被罚5250万元 中新社北京2月2日电 (记者 王恩博)中国银监会2日通报一起涉案金额超过百亿元(人民币,下同)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质押贷款案件,并宣布对陕西、河南两地涉及该案的1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共计罚款5250万元,处罚104名责任人。 2016年5月,陕西潼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发生一起2000万元质押贷款案件。结合案件情况,陕西、河南银监局迅速组织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全面排查,发现多名外部不法人员横跨陕西、河南两省,以纯度不足的非标准黄金做质押物,骗取1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190亿元贷款。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35名外部涉案人员。 银监会表示,该案暴露出涉案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管理存在诸多缺陷。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三查”形同虚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款审查不严格、贷后管理缺位,部分基层机构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有章不循、违规操作,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window.slotbydup=window.slotbydup || []).push({id: '2475336',container: s,size: '300,250',display: 'inlay-fix'});})(); 与此同时,涉案银行业金融机构押品管理亦出现严重失效,对贷款质押物的检测及价值评估存在重大纰漏,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且上述机构过度追求业务发展规模和速度,部分机构违规开展业务审批,重要岗位未形成有效制约,内控审计作用缺失。 据此,陕西银监局对陕西省联社及潼关县联社1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罚款合计5000万元,对95名责任人予以处罚,其中取消8人1年至终身高管任职资格;河南银监局对涉案的中国工商银行河南三门峡灵宝支行处以罚款250万元,对9名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其中取消5人3至8年高管任职资格。 银监会此前曾强调,部分商业银行押品存在管理体系不完善、管理流程不规范、风险管理不到位等现象。为此该机构去年已发文明确,将押品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之中,从而更好发挥其风险缓释作用。(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