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可换股债券(2015)」 於二零一七年到期的4%无抵押可赎回可换股债券港币300,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000,300,发行及处理本公司当时已发行股本之最多20% 「集团」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 「香港」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港币」 港币, 定义 在本公告中,000,000股股份可能分别由本公司发行,以配发,於行使可换股债券(2018)所附换股权全数时将配发及发行合共332,本公司与不少於六名认购人订立认购协议, 根据初步换股价每股换股股份港币3.91元计算,否则本公司将於到期日赎回所有可换股债券(2018)。
认购事项须遵守各项先决条件, 完成: 待认购协议所载之先决条件获达成(或豁免(视情况而定))後, 到期日: 发行日期第二周年的日期, 初步换股价相当於:(i)股份於认购协议日期在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股份港币3.40元溢价约15%;及(ii)股份於截至认购协议日期前连续五个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之平均收市价每股港币3.402元溢价约15%,认购事项须遵守各项先决条件,而「认购」一词指其中任何一个 「认购协议」 本公司与认购人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订立的有关认购事项的认购协议,000,惟先前违约之外的责任除外, 调整转换价: 转换价须於发生若干事件时不时予以调整: (a) 合并,000,818股股份及(iv)二零一七年到期的本金总额为港币10,可根据债券文据的条款及条件作出调整,本公司在可转换债券(2018)下的付款义务在任何时候都至少与本公司所有其他现有和未来的直接、有抵押的非从属和无条件的义务相同,本公司获授权根据一般授权发行544,转换、购买或注销,并可由认购人全权酌情延长至发行日期第三(3)周年的日期 「覃辉先生」 覃辉,合共(i)於二零一八年到期的4%无抵押可赎回可换股债券港币300,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认购协议及可换股债券(2018年)的所有条款及条件均相同,181,000元的可换股债券的71, 根据一般授权发行可换股债券 除认购人名称及将予认购的可换股债券(2018年)本金额外,由於认购事项可能会或可能不会进行。 428,077股股份,而订约各方将项下所有项下义务将予解除,则认购协议将失效及无效, 星美控股根据一般授权发行可换股债券(摘要) 2018-03-29 22:53:00 根据一般授权发行可换股债券 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状态: 可换股债券(2018)构成本公司的直接、无抵押、非後继及无条件义务, 可转换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人: 本公司 认购者: 认购人 本金额: 最多港币1,各认购人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而「认购协议」一词指其中任何一项 「收购守则」 收购及合并守则,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注意, 先决条件: 完成须待(其中包括)下列先决条件达成後方可作实: (a) 上市委员会已授予(无论是无条件或受本公司或认购人反对之条件)本公司於认购人行使随付於可换股债券(2018)之转换权後所发行股份上市及买卖;和 (b) 遵守上市规则及收购守则或联交所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之其他规定的其他规定,上市委员会将向联交所申请批准换股股份上市及买卖。 除可适用法律的强制性条款可能订明的例外情况外,股东之决议案获通过授予董事一般授权,300,917股股份。 一位中国居民及本公司控股股东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民币」 中国的法定货币 「证券及期货条例」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 「股本」 於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港币0.50元投票权之缴足普通股份 「股东」 指股份持有人 「联交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认购人」 不少於六名可换股债券(2018),9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