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办了解到,广西今后对新增扶贫小额信贷坚持“户贷户用户还”原则,禁止再采取“户贷企用”方式,切实提高扶贫小额信贷使用效益。 今年以来,广西扶贫小额信贷发放量新增32.17亿元,户均贷款4.58万元;到10月末,广西扶贫小额信贷贷款余额205.85亿元,惠及贫困户44.99万户,获贷率达41.7%。 自治区扶贫办有关负责人说,为让更多贫困户享受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红利,广西将落实“应贷尽贷”政策,要求扶贫小额信贷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信用良好、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有技能素质、有一定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支持力度,对贷款用途真实合规、额度合理、还款来源可靠的贫困户积极予以贷款支持。 为规范扶贫小额信贷用途,广西明确今后各市县发放贷款时,要坚持“户贷户用户还”的原则,新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不再使用“户贷企用”、信贷资金入股分红等模式;之前已发放的“户贷企用企还”探索模式,要坚持贫困户自愿和参与两项基本原则,稳妥做好后续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