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三类账户分类管理已实施一年多的时间,近日,央行再发文明确执行期限。1月16日,北京商报记者获悉,为了促进II、III类账户开户及应用,央行下发《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2018年6月底前,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实现在本银行柜面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直销银行、远程视频柜员机、智能柜员机等电子渠道办理个人II、III类户开立等业务。2018年12月底前,其他银行应当实现上述要求。 此次《通知》从开户、资金转入转出及限额等方面,都做了很多优化和改进。央行要求,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同一银行法人为同一个人开立II、III类户的数量原则上分别不得超过5个。分析人士指出,对II、III类户进行进一步限制,比如用户在中国银行注册的II、III类户分别不能超过5个。此外,III类户任一时点账户余额不得超过2000元,对原来规定的1000元限制进行了提升,年累计限额合计调整为5万元。 《通知》还要求,央行分支机构、银行应当加强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宣传。通过线上、线下各种渠道和营销活动引导个人开立和使用II、III类户,加强II、III类户对于保护银行账户资金和信息安全宣传教育,培养使用II、III类户习惯,提高个人对II、III类户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虽然个人银行账户分类已经启动一年有余,但许多持卡人还是搞不清楚I、II、III类户的区别,用户为了方便还是去开I类户,也影响到了II、III类户账户增长。有商业银行人士指出,由于很多用户是新用户,出于功能齐全、便于自身管理的考虑,基本都是优先选择开通I类户。所以央行此次要求各银行积极主动推动II、III类户的科普、宣传,也是为了扩大II、III类户的使用发展,让支付机构回归小额支付、降低电信诈骗事件等,更好落实监管推出银行卡分类账户管理办法的初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