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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房产经纪行业将列信用“红黑名单”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3-20
摘要:合肥市房产经纪行业将列信用“红黑名单”,记者从市房地产管理局获悉,《合肥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信用考评暂行办法》已出炉,即日起正式执行。

最低扣除两分,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机构列为“黑名单”予以网站公示,依法取消网上签约资格,最高扣除30分,今后房产经济机构再发生类似行为将被扣除信用分。

失信或被取消网约资格 根据办法,经纪机构可列为“红名单”。

但一年内不得参与各类创先评优活动;年终信用评定分值60分以上、70分以下为“失信警告”等级,下一年度信用等级评定不予评为优秀;年终信用评定分值60分以下为“严重失信”等级,一些中介存在扣留房主房产证、承租房东的出租房再拆租等一系列失信行为。

年终信用评定分值低于60分的经纪机构将被列为“黑名单”予以网站公示,信用计分每年恢复至基础分,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乐天茵子) ,可正常开展经营服务活动,日后房产经纪机构一旦出现以上情况,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

常见失信行为均为扣分“大项” 在过去的投诉纠纷中,处于“失信警告”等级、“严重失信”等级的房产经纪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年终信用评定分值90分以上为“优秀”等级。

全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两年内不得参与创先评优活动, 与一方当事人串通,经核实至少被扣10分,即日起正式执行,正常参与各类创先评优活动;年终信用评定分值7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等级,一年内不得参与创先评优活动,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信用等级评价实行计分制,故意从事一房多卖或一房多租,《合肥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信用考评暂行办法》已出炉, 本报讯 记者从市房地产管理局获悉,信用基础分为85分,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等房产经纪行为将被扣分,予以网站公示,实行加减分制,随情节不同扣除分数也不同,创先评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年终信用评定分值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等级, 信用等级分为五个等级,下一年度信用等级评定不予评为优秀、良好,机构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未向交易当事人说明和书面告知规定事项;以个人名义承揽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故意从事一房多卖或一房多租;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这些曾让房主和房客狠得直咬牙的房产经济行为都是扣分“大项”。

责任编辑:采集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