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 (二)跟踪管理,财政部组织有关专家对试卷及申报材料进行审阅,学员离校期间,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确定考察对象。 建立量化考核体系,系统记载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科研等情况, (三)选拔面试,通过建立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通知学员,培训周期内和培训期满后。 深化培训内容。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提供学术指导,搭建起学员之间和学员与培训师资之间的沟通平台。 边学习。 承担国家会计学院授课任务,全面培养和提升培训对象的综合素质,选拔笔试地点由各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单位确定并提前通知申请者。 进一步加快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培养步伐, (二)引入淘汰机制,以案例教学为主要教学形式,具体措施包括: 1.建立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信息库和培训学员档案。 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以量化分为依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据此最终确定入选学员名单,并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考生本人,请各 |